会员守则
一、基本守则
1. 本守则对本会所有会员均有在会期间的约束力,会员应自觉遵守本章程,不得损害“梁子湖高尔夫”、[果岭会]及其他会员的利益和声誉。
2. 梁子湖高尔夫项目客户或受邀参加本会活动的各界朋友在填写并向本会工作人员递交《入会申请表》,经本会审核通过后,即成为本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及《会员章程》构成本会与每位会员间的一份合约,一旦被确认为本会会员,即视作同意接受本会《会员章程》的约束。
3. 会员不得利用本会或本会提供的设施、优惠、服务、资料或文件从事其它商业活动或有损“梁子湖高尔夫”及本会声誉的活动。
4. 会员对本会的组织、运作或管理不具否决权和管辖权,但有相关建议权。会员对本会的任何财产不享有任何权利。
二、会员申请
1. 凡年满十八周岁,已经购买“梁子湖高尔夫”物业的业主、梁子湖高尔夫俱乐部会员或其它热爱高尔夫球运动、关心支持梁子湖高尔夫项目发展的社会各届人士,自愿接受和遵守《果岭会章程》者,均可申请加入果岭会。
2. 申请加入[果岭会]须填写书面《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即生效。本会有批准或不批准所提交申请的权力,且无须作任何解释。
3. 会员同一家庭的直系亲属自动拥有本会的会员资格,不必重复申请。
4. 本会谢绝湖北梁子湖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及其协作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请。
5. 会员资格非永久有效。
三、会员资料
1. 会员向本会提供个人资料纯属个人自愿,须按《入会申请表》要求填写,保证个人资料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本会会员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本会工作人员,以便相应会员权益能够实行。
3. 对于会员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仅限本会组织会员活动之用,本会将予以妥善保管及负责保密,若无会员授权,会员的个人资料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它商业用途。
4. 若因会员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联系电话号码)不全、不实或有变更未及时通知本会工作人员,本会将无法保证该会员能够享受相应的权益。
四、会员卡
1. 会员的会籍申请被接纳后,将获得一张本会签发的会员卡,即“[果岭会]会员卡”,“会员卡”将分为“普通会员卡”和“VIP会员卡”两种形式。
2. 本会会员资格不得转让,会员权利须由本人行使,不能由他人代为行使。
3. 会员卡只供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由他人使用。若会员卡遗失或被窃,须立即通知本会,向本会申请补办新卡,并需缴纳10元工本费。
4. 会员在享受本会及其联盟、合作单位提供的优惠服务或参与任何活动前,必须出示会员卡。
5. 会员卡为本会财产,本会有权随时收回该卡并终止该卡的效力或终止持卡人的会员资格,本会有权随时终止某项或若干项特定的优惠及服务,而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6. 会员卡具备积分功能,会员可以通过积分活动细则规定的方式获得会员积分,不同积分的客户可根据相关规定享受[果岭会]提供的相应服务权益,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会员可升级为VIP会员。
五、退会及取消会员资格
1. 会员如拟退出本会,须主动联系 [果岭会]工作人员,采取当面提交或挂号函件邮寄、传真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送(寄)达退会的书面申请,[果岭会]工作人员在收到该名会员的书面退会申请后,将在会员系统中进行退会处理。
2. [果岭会]倘若发现某会员的行为损害“梁子湖高尔夫”及[果岭会]利益或其他会员声誉,或违背本会员章程制定的任何条款,本会有权取消该名会员的会员资格,而无须通知该名会员。
3. 会员办理退会手续后,会员卡将失效并停止拥有会员的任何权利,不再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会员活动及积分,且不再有权接受及享有本会提供的各项优惠及服务。
4. 关于缴纳会费加入本会的VIP会员,其退会、退款办法见“VIP会员权益”章节有关规定。
六、本会终止运作
1. 湖北梁子湖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有权于任何时候终止[果岭会]的运作,而无须向会员说明理由。
2. 在任何情况下,[果岭会]会员不得因[果岭会]终止运作而向湖北梁子湖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提出任何性质的经济补偿或其它要求。